第四章 “推薦商家”服務申請流程
4.1 “主頁推薦商家”:實名制認證,需提交相關資質材料。并請站內短信聯系運營負責版主:小嘴河馬[電話/微信:13699099512或者QQ:31922040],我們將在五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您提交的申請信息,信息審核結果,我們將聯系您后續事宜,敬請留意。
4.2 “地方版推薦商家”:需提交相關申請,并聯系本。ㄊ校┑牡胤桨嬷,為了避免過分商業化影響正常會員交流由,根據論壇版面樣式規定,地方版最多有八個“地方版推薦商家”選擇權交由該版版主負責,原則上選當地口碑比較好、店鋪較大的商家,確定開通后由地方版主給運營總監報備。
4.3 特別提示:“推薦商家”申請人根據本規定標準并提交相關申請材料信息后,我們將根據申請材料信息進行審核,并不保證可以100%申請通過。
第五章 違規定義與處罰
有違反以下違規內容的,本論壇管理人員有權根據違規程度處以關帖、警告、編輯、刪帖、扣分、限時禁言直至取消“推薦商家”服務等認為適當的處罰手段:
5.1國家禁止或限制的;
5.2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的;
5.3論壇規定中已明確說明不適合的;
5.4濫發商業廣告信息:在同一版塊或不同版塊發布大量重復或者相似的商業廣告信息;
5.5 惡意騷擾用戶:是指未經用戶允許的情形下,使用本論壇站內短消息給用戶發送商業廣告信息; 5.6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經用戶允許發布、傳遞本論壇用戶買家隱私信息(含手機、QQ、阿里旺旺等聯系方式以及買家姓名、詳細地址的),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
5.7擾亂市場秩序:是指以任何方式,刻意規避論壇各類規則,貶低、詆毀競爭對手,嚴重破壞論壇“推薦商家”經營秩序的行為;
5.8其他嚴重違返商業道德行為的。
第六章 本規定終止及有效期
6.1 自然終止:“推薦商家”服務期限以一年為一期。到期本規定履行完畢的,則本規定將終止,其所發布的相關商業廣告帖將進行屏蔽、關閉、移動等處理。
6.2 提前解除:“推薦商家”可以提前解除本規定,但所支付的任何形式的費用將不予退還,其所發布的相關商業廣告帖將進行屏蔽、關閉、移動等處理。
6.3發生下述情形時,本論壇可行使單方解約權: (一) “推薦商家”違反本規定并達到須被清退程度的; (二) “推薦商家”在申請后變更任何身份信息,未在15日內通知本論壇變更身份信息的; (三) “推薦商家”賬號超過三個月未登陸的; (四) 發布任何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不當內容言論的; (五)其他本論壇依據本規定可行使單方解約權情形的。 注:以上本論壇行使單方解約權的,且因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推薦商家”自行承擔,本論壇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章 保密條款
7.1 任何一方對于因履行或簽署本規定而了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機密資料和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本論壇對外公開或向第三方提交保密信息,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保密信息。
7.2 “推薦商家”服務終止,各方在本規定項下的義務并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規定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對方同意其解除此義務。如對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應將載有對方保密信息的任何載體,按對方要求歸還對方,或予以銷毀,或進行其他處置,并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第八章 免責聲明
8.1本論壇僅為“推薦商家”提供商品/服務推廣渠道及信息交流平臺,對“推薦商家”提供的商品及服務導致的任何瑕疵、過錯、責任及糾紛,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若用戶在商品/服務使用過程中有任何問題,需“推薦商家”自行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8.2 “推薦商家”未保管好自己的密碼或與他人共享賬戶所引起的一切風險因素(包括交易糾紛、個人信息泄露等),概與本論壇無關,且本論壇有權視情節嚴重予以取消“推薦商家”服務。
8.3由于互聯網上的通路偶然阻塞,造成客戶網站不能正常訪問,乙方均認為是正常情況,不屬于甲方違約。
8.4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5鑒于計算機和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問題、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屬于甲方違約,甲方不應承擔責任。
8.6本論壇運營的調整,本論壇有權暫停部分或全部“推薦商家”服務的權限功能,對此本論壇不承擔賠償及其他連帶的法律責任,因此受影響的“推薦商家”本論壇將適當延長服務時間予以補償。
第九章 附則
9.1本規定之訂立、生效、解釋、修訂、補充、終止、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如法律無相關規定的,參照商業慣例及/或行業慣例。
9.2 如果本規定中的任何條款因違反法律或規定或因其他原因視為廢止、無效或不可執行,該條應視為可分的且并不影響本協議其余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9.3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本論壇對本規定條款享有最終解釋權。
9.4如果您對“推薦商家”規則建設方面有好的建議,也可以聯系負責運營的版主:小嘴河馬。我們非常重視每位用戶的寶貴建議,感謝大家對平臺生態規則建設的信任和支持。
9.5 本規則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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